
編者按:
這兩天全國各地高考分數線陸續公布(小編有良心,就不問誰哭誰笑了……),同時也引出另外會“影響你后半生”的問題:選專業和選大學!
早在高考之后,小編就第一時間告訴你為何要選擇法學專業(點擊文末“閱讀原文”查看),今日,則專為已經立志走法學不歸路的童鞋們扒一扒傳說中“五院四系”的前世今生。
執行編輯/文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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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院四系”,是五所政法院校以及四所大學的法律系的統稱,這9所高校的法律學科在中國法學界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當今中國司法機關80%的骨干人員均有五院四系的培養背景。
五院
中國政法大學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今生】簡稱法大,位于首都北京,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的一所以法學為特色和優勢,兼有文學、史學、哲學、經濟學、管理學、教育學等多個學科門類協調發展、具有鮮明特色的全國重點大學。系國家“211工程”、“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項目重點建設,列入首批“2011計劃”、“111計劃”、“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被譽為“政法人才的搖籃”。

【前世】身是1952年院系調整時期成立的由北京大學、燕京大學、輔仁大學、清華大學的法學、政治學、社會學等學科合并組建的北京政法學院,毛澤東主席親自題寫“北京政法學院”校匾。由鄧小平同志親筆題寫校名“中國政法大學”,中國著名法學家、政治學家錢端升先生為學校首任院長。
西南政法大學
Sou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

【今生】被譽為新中國法學教育的“西南聯大”,位于重慶,是新中國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學府之一、教育部和重慶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首批全國重點大學。

【前世】西南政法大學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以劉伯承元帥為校長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學。1953年,以西南人民革命大學為基礎,合并重慶大學、四川大學、貴州大學、云南大學、重慶財經學院的法律院(系)、正陽學院、相輝學院、重華學院和求精商學院合并成立西南政法學院,原東北抗日聯軍第二路軍總指揮周保中將軍出任首任院長。
華東政法大學
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今生】簡稱華政,位于中國的金融中心上海,入選中國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為新中國創辦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接受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院校、全國首批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授予權單位、五院四系成員、亞洲法律學會創始成員,是以法學學科為主,兼有經濟學、管理學、文學、理學等學科的上海市重點大學,被譽為“法學教育的東方明珠”。

【前世】華東政法大學前身為原圣約翰大學、復旦大學、南京大學、東吳大學、廈門大學、滬江大學、安徽大學、上海學院、震旦大學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會系合并組建成立的華東政法學院;學校于1958年并入上海社會科學院;1963年再次籌建,次年招生;1966年停止招生,1972年被撤銷;1979年3月,經國務院批準,學校第二次復校;2007年3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批準,學校更名為華東政法大學。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

【今生】位于武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的一所以經濟學、法學、管理學為主干 ,兼涵哲學、文學、史學、理學、工學、藝術學等九大學科門類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211工程”、“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重點建設院校,入選“教育部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是中國大陸地區第七所AMBA、CFA協會認證院校,是教育部表彰的“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由教育部、財政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三方共同建設。

【前世】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前身是1948年以鄧小平為第一書記的中共中央中原局創建,并由第二書記陳毅擔任籌備委員會主任的中原大學。1953年,以中原大學財經學院、政法學院為基礎,分別成立了中南財經學院和中南政法學院。2000年國務院批準教育部的方案,中南財經大學和中南政法學院合并,組建成新的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西北政法大學
Nor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s & Law

【今生】簡稱西法大,坐落于世界歷史文化名城西安,是一所中央與地方共建,由陜西省人民政府主管的高等政法院校。

【前世】西北政法大學前身是1939年11月復辦的陜北公學,又稱后期陜公(1937年成立的陜北公學,后歷經華北聯合大學、華北大學,成為今天的中國人民大學)。1941年陜北公學(后期)與中國女子大學、澤東青年干部學校合并,成立了延安大學,吳玉章任校長,校址在陜北公學原址。1949年延安大學遷至西安,更名為西北人民革命大學,陜西省政府主席馬明方兼任校長。1953年西北局決定將西北人民革命大學改組為西北政法干部學校,次年底改組為中央政法干部學校西北分校。1958年9月,西北大學法律系調入中央政法干校西北分校,成立西北政法學院,2006年11月,經教育部批準,學校更名為西北政法大學。
四系
北京大學法學院

北京大學法學院成立于1999年6月26日,其前身為北京大學法律學系。

北京大學法律學科發軔于1904年,在中國現代法學教育中歷史最為悠久。自改革開放以來,北京大學法學院取得了飛速發展,在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學科建設、推進國家法治建設等方面,始終走在全國法學院校的前列。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前身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成立于1950年,1988年經國家批準改建為法學院。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是全國首批獲準在法學一級學科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單位,博士點和碩士點覆蓋了全部的二級學科。擁有國家級重點一級學科(含所有二級學科)1個(法學)、國家級重點二級學科4個,經國務院批準設立了中國第一個法學博士后流動站(含全部博士學位學科點)。
武漢大學法學院

武漢大學法學院源于1926年武昌法科大學,1928年校名命名為武漢大學時,法學院就成為其重要組成部分,先后云集王世杰、周鯁生、梅汝璈等一大批著名法學家,辦學聲譽影響海內外。

1979年恢復法律系,1986年成立法學院。2003年獲批國家首批法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擁有11個碩士點、6個博士點,1個博士后流動站,2個國家級重點學科、3個省級重點學科、1個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學科、2個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
吉林大學法學院

吉林大學法學院其前身是吉林大學法律系,建于1948年,是"十年浩劫"中我國僅存的未停辦的兩所大學的法律系之一。

其辦學歷史則始于1948年創建的東北行政學院司法系,1988年經原國家教委批準,吉林大學法律系改建為吉林大學法學院。現已成為在中國具有廣泛影響、良好聲譽、重要地位的法學教育與研究基地。
這是乾成社第68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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