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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個人身份從房主處租房,擅自隔斷后再以中介名義出租從中賺取差價,在房主發現后拒不退房給房主,還以堵鎖眼、言語威脅等多種方式迫使已經交了房租的租戶搬出,這就是“黑中介教父”趙國軍的霸道斂財之道。法網恢恢,這位網友所稱的“黑中介教父”終于在7月9日被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以強迫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這是北京市第一例房地產中介被刑事處罰的案件,趙國軍也成為第一位被判刑的黑中介。
混跡行內十余載 練就“黑中介教父”
現年43歲的趙國軍出生在黑龍江省,1988年高中畢業后在黑龍江省大慶市和北京等地打工。2002年,趙國軍開始在房地產中介公司打工,這一干就是七年。2008年,自覺已經在房地產中介行業中摸出些門道的他便自立門戶,注冊成立了一家房地產經紀公司,自任總經理。公司經營了一年左右,他便將公司賣與他人,然后去別的房地產中介公司打工“取經”。2013年3月,他再次單干,從別人手里買過來一家房地產中介公司,并于2013年5月將公司名稱變更為北京博雅興業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北京博雅興業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因騙房主、租戶的錢被人舉報而名聲變臭。2013年10月,趙國軍又成立了北京偉弘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并開始經營。趙國軍讓妻子任財務,又先后招聘了副總經理、部門經理、業務主管、業務員、文秘等,手下有30人左右。這兩家公司名義上是不同的兩家公司,而實際上組成人員一樣,實際辦公地點一樣,都是由趙國軍負責經營。
趙國軍正是以這兩家公司的名義,用他總結的房屋中介“潛規則”,坑完房主坑租戶。不少房主和租戶被坑后到法院起訴趙國軍,僅豐臺法院以趙國軍為被告的民事案件就有20多起。面對起訴,趙國軍根本不怕,還直接對房主和租戶叫囂:“你去告吧,反正你贏了也拿不到錢。”被趙國軍坑過的房主和租戶紛紛在網絡上聲討他和他的公司,有跟帖描述被騙經歷的,有詛咒以發泄不滿的,眾網友憤怒地稱他為“黑中介教父”。
逼走房主和租戶 四招出手兩頭吃
2013年3月,王女士在網上發布了出租房屋的信息,并注明“中介勿擾”。很快,趙國軍打電話聯系了王女士,謊稱孩子在附近上學,打算租房一家三口人居住,王女士遂同其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雙方在合同中約定,不得破壞房屋結構、未經房主同意不得轉租等。然而沒過多久,王女士就接到物業通知,說她的房子被人打成隔斷向外出租。王女士趕緊回家查看,發現房屋不僅被打上了隔斷,而且已有個女孩住進了其中一間隔斷房,女孩說自己是從一家叫“博雅興業”的中介公司租的房。王女士要求收回房屋,趙國軍卻說王女士租期未到便收回房屋是違約行為,并索要違約金。王女士一氣之下換了鎖,沒料到趙國軍又將鎖換掉。王女士報了警,但民警認為是經濟糾紛,只能予以調解。趙國軍非要王女士支付違約金,同時還找人威脅王女士,說要找王女士麻煩。王女士怕惹禍上身,將之前兩個月的租金1.5萬元退給趙國軍,并支付了8000元違約金。
和王女士有同樣遭遇的還有不少人。當房主退還租金、支付違約金后,趙國軍等人開始清理租期未到仍在居住的租戶,并且僅退還部分租金。如果租戶不同意搬離,他們則采取更換門鎖、拆除隔斷、扔出行李物品、言語威脅等方式迫使對方搬走。
混跡房地產中介多年,趙國軍形成了一套自己的經營方式。
一是通過虛假工商登記掩蓋經營劣跡。趙國軍經營一段時間后,會在網絡或者有關部門引發大量投訴,其公司或者聲名狼藉,或者被責令整改,為了繼續誘騙其他房主和租戶,只能通過不斷變換公司名稱、法定代表人以掩蓋經營劣跡。但事實上,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主要成員、運作模式均沒有改變,仍然由原班人馬從事非法活動。
二是采取欺詐手段誘騙他人簽訂合同。趙國軍指使公司員工在互聯網上搜索房源,發現合適房源后便由其本人或者業務主管以個人名義聯系房主。由于多數房主傾向于將房屋租賃給有正當職業的個人,因此趙國軍等人向房主謊稱自己在附近上班或者孩子在附近學校上學等,使房主相信其系個人租賃而與其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在合同中,雙方均明確約定不得破壞房屋結構、未經房主同意不得轉租等。但是趙國軍等人在取得房屋使用權后立即將房屋隔斷成群租房并通過網絡發帖、發放小廣告等方式發布房源信息,并向承租人謊稱房屋是公司代理出租的,然后以公司名義與承租人簽訂合同。承租人往往認為與公司簽合同更有保障,因此更傾向于達成協議。
三是使用脅迫手段迫使被害人參與或者退出經營活動。當房主發現房屋被轉租后,趙國軍或者其公司業務主管就以各種理由迫使房主接受房屋被隔斷、轉租的事實。當房主堅持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時,趙國軍等人則告知房主已經違約,并要求房主退還租金并支付違約金,部分房主迫于無奈只能默認房屋被轉租的事實。對于不接受轉租事實又不支付違約金的房主,趙國軍等人則采取堵鎖眼、換鎖、破壞水表、卸門、言語威脅等手段重新取得控制權,直至房主放棄反抗或者支付違約金。當房主退還租金、支付違約金后,趙國軍等人則開始清理租戶,并且僅退還部分租金。如果租戶不同意撤離,趙國軍等人則采取更換門鎖、拆除隔斷、扔出物品、言語威脅等方式迫使其搬出房屋。
四是利用被害人息事寧人的心理非法斂財。對于趙國軍等人的非法行為,房主、租戶曾多次報警,但由于公安機關不能直接介入經濟糾紛,只能進行一般性調解,因此趙國軍等人對報警毫無忌憚。同時有部分被害人曾向法院起訴,但由于民事訴訟需要經過一定的訴訟程序,而且趙國軍等人經常更換公司、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被害人通過民事訴訟途徑維權收效甚微。趙國軍等人曾明確威脅被害人,即使報警、起訴也沒有作用。正是基于上述原因,大部分被害人在曠日持久的拉鋸戰中不堪其煩,只能被迫接受趙國軍等人的無理要求。
構成強迫交易罪 被判徒刑并罰金
2013年3月至12月,北京市公安機關和住建部收到多起關于“博雅興業”和“偉弘房產”兩家中介公司引發的警情和投訴。這一情況引起了北京市警方的重視。經調查核實,2013年12月9日,民警將博雅興業和偉弘的實際控制人趙國軍抓獲,在其辦公室里警方發現了18個賬本,以及滿滿一箱的判決書和傳票。
豐臺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犯強迫交易罪將趙國軍起訴至豐臺區人民法院。
2015年7月,豐臺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趙國軍涉嫌強迫交易一案。法庭上,趙國軍表示認罪。
2015年7月9日,豐臺區人民法院對趙國軍涉嫌強迫交易案進行公開宣判。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3年3月至12月間,被告人趙國軍在本市豐臺區及石景山區其開設的北京博雅興業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及北京偉弘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內,采取先以個人名義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后將房屋以中介公司名義對外轉租的方式變相牟利。在被害人要求收回房屋的情況下,采用強行更換鎖芯、卸門以及語言威脅等方式,強迫房主王某等人將房屋租賃給中介公司,或強迫房主以多退租金、交納違約金等方式換取房屋使用權。與此同時,采用拆除隔離、損壞財物等方式,強迫房客肖某等人退租,并以各種理由少退或不退房客租金。上述行為共造成被害人王某直接經濟損失8000元、胡某直接經濟損失9000元、崔某直接經濟損失11400元、向某直接經濟損失1000元、萬某直接經濟損失4400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趙國軍無視國家法律,結伙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特定經營活動,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強迫交易罪,應予處罰。鑒于被告人趙國軍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且已賠償被害人的損失,故本院對其予以從輕處罰。據此,豐臺區法院以強迫交易罪判處被告人趙國軍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我確實做了壞事,我被抓了,估計其他中介不敢像我那樣干了。我會好好改造,服刑出來后我不再干這個事了,我認罪。”一審宣判后,趙國軍說道。
新聞來源:《人民法院報》
這是乾成社第114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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