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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榜”
責任編輯/崔文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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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是現代西方法律社會學的經典之作。馬克斯·韋伯是一位舉世公認的社會學大師,本書是他的遺作,書中包含了豐富的法律社會學理論,讀者可以從中全面、完整地了解韋伯的法律社會學理論的基本觀點。
韋伯對法律的興趣主要在于法律思想和司法程序問題,而法律思想問題則構成了韋伯法律社會學的中心問題。他認為在法律思想方面,西方文明發展出一套其他文明所不具備的方法,即邏輯形式主義。其特征是表述確切或批判性的表述,而事物的中心意義卻不顯現。韋伯依據合理性以及形式和實質的標準對法律領域的兩種基本活動,即制定法律和適用法律,進行了分類——形式非合理性、實質非合理性以及形式合理性和實質合理性。這是韋伯解析世界法律體系中存在的各類法律思想所依賴的理想類型范疇。“以邏輯方式形成的形式合理性”是西方文明的產物,這一法律思想的出現有助于現代資本主義的興起,它同經濟行為的目的合理性相一致。這是韋伯在法律社會學中探討的主要問題。此外,韋伯還探討了一般意義上立法與修改法律的方法和特殊意義上通過立法機關進行的合理性立法的發展,以及契約自由等問題。
作者介紹

馬克斯·韋伯(德語:Max Weber,1864年4月21日-1920年6月14日)德國著名社會學家,政治學家,經濟學家,哲學家,是現代一位最具生命力和影響力的思想家。韋伯最初在柏林大學開始教職生涯,并陸續于維也納大學、慕尼黑大學等大學任教。對于當時德國的政界影響極大,曾前往凡爾賽會議代表德國進行談判,并且參與了魏瑪共和國憲法的起草設計。是同泰勒和法約爾同一歷史時期,并且對西方古典管理理論的確立做出杰出貢獻,是公認的現代社會學和公共行政學最重要的創始人之一,被后世稱為“組織理論之父”。
這是乾成社第116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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