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者按: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應當依法在公司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后履行清算義務,不能以其不是實際控制人或者未實際參加公司經(jīng)營管理為由,免除清算義務。公司股東怠于履行清算義務的,應對債權人承擔清償責任。
責任編輯/東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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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亮公司訴稱:其向被告拓恒公司供應鋼材,拓恒公司尚欠貨款1395228.6元。被告房某福、蔣某東和王某明為拓恒公司的股東,拓恒公司未年檢,被工商部門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至今未組織清算。因其怠于履行清算義務,導致公司財產(chǎn)流失、滅失,存亮公司的債權得不到清償。
原告請求判令拓恒公司償還存亮公司貨款及違約金,房某福、蔣某東和王某明對拓恒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被告蔣某東、王某明辯稱:1.兩人從未參與過拓恒公司的經(jīng)營管理;2.拓恒公司實際由大股東房恒??刂疲瑑扇藷o法對其進行清算;3.拓恒公司由于經(jīng)營不善,在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前已背負了大量債務,資不抵債,并非由于蔣某東、王某明怠于履行清算義務而導致拓恒公司財產(chǎn)滅失;4.蔣某東、王某明也曾委托律師對拓恒公司進行清算,但由于拓恒公司財物多次被債權人哄搶,導致無法清算,因此蔣某東、王某明不存在怠于履行清算義務的情況。故請求駁回存亮公司對蔣某東、王某明的訴訟請求。
作出生效判決的法院判決:拓恒公司償付存亮公司貨款及相應的違約金;房某福、蔣某東和王某明對拓恒公司的上述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法院生效裁判認為:存亮公司按約供貨后,拓恒公司未能按約付清貨款,應當承擔相應的付款責任及違約責任。房某福、蔣某東和王某明作為拓恒公司的股東,應在拓恒公司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后及時組織清算。因房恒福、蔣志東和王衛(wèi)明怠于履行清算義務,導致拓恒公司的主要財產(chǎn)、帳冊等均已滅失,無法進行清算,房恒福、蔣志東和王衛(wèi)明怠于履行清算義務的行為,違反了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釋的相關規(guī)定,應當對拓恒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關于蔣某東、王某明辯稱拓恒公司在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前已背負大量債務,即使其怠于履行清算義務,也與拓恒公司財產(chǎn)滅失之間沒有關聯(lián)性。根據(jù)查明的事實,拓恒公司在其他案件中因無財產(chǎn)可供執(zhí)行被中止執(zhí)行的情況,只能證明人民法院在執(zhí)行中未查找到拓恒公司的財產(chǎn),不能證明拓恒公司的財產(chǎn)在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前已全部滅失。拓恒公司的三名股東怠于履行清算義務與拓恒公司的財產(chǎn)、帳冊滅失之間具有因果聯(lián)系,蔣某東、王某明的該項抗辯理由不成立。蔣某東、王某明委托律師進行清算的委托代理合同及律師的證明,僅能證明蔣某東、王某明欲對拓恒公司進行清算,但事實上對拓恒公司的清算并未進行。據(jù)此,不能認定蔣某東、王某明依法履行了清算義務,故對蔣某東、王某明的該項抗辯理由不予采納。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應當依法在公司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后履行清算義務,不能以其不是實際控制人或者未實際參加公司經(jīng)營管理為由,免除清算義務。公司股東怠于履行清算義務的,對債權人承擔清償責任。
公司清算是基于公司面臨終止的情況下發(fā)生的。公司終止的原因有兩種,一種是公司的解散,另一種是公司的破產(chǎn),即公司基于宣告破產(chǎn)而終止。這兩種情況下都會引起公司的清算,只是清算組織和清算程序存在不同。
公司的清算是負有公司清算義務的主體按照法律規(guī)定的方式、程序而為的行為。在公司的清算中,明確公司清算的義務主體尤為重要。公司的清算主體應為基于對公司的資產(chǎn)享有權益的義務主體。《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規(guī)定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
公司清算涉及眾多利益群體,如果清算義務人不及時選任清算人(清算組)、啟動清算程序,甚至借解散之機逃避債務,不僅將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也將擾亂經(jīng)濟秩序。
鑒于此,《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二)》規(guī)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因怠于履行義務,導致公司主要財產(chǎn)、帳冊、重要文件等滅失,無法進行清算,債權人主張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據(jù)此,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若股東怠于履行清算義務致使公司清算不能,應就公司無法向債權人清償?shù)膫鶆粘袚B帶責任,且與股份有限公司不同的是,該項連帶責任的負擔對于為全體怠于履行清算義務的股東,而非僅限于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
本案中,蔣某東、王某明兩名股東在拓恒公司被工商部門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后,怠于履行清算義務致使原告的債權無法實現(xiàn),根據(jù)《公司法》第二十條和第一百八十四條的規(guī)定,應當對原告的債權承擔連帶責任。
這是乾成社第200篇文章
責任編輯 / 東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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