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者按:
信息化的時代,信息成了錢的代名詞,市場經濟的情況下,掌握最快的信息,抓住最好的機遇,也有賴于信息的傳遞。但是,隨之而來的問題出現了,很多企業的商業秘密通過各種途徑被泄露出去,給公司造成無法挽回的后果。
責任編輯/東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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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的時代,信息成了錢的代名詞,市場經濟的情況下,掌握最快的信息,抓住最好的機遇,也有賴于信息的傳遞。但是,隨之而來的問題出現了,很多企業的商業秘密通過各種途徑被泄露出去,給公司造成無法挽回的后果。
受不當利益驅使,員工或員工集體離職后,可能帶走商業秘密;不忠實的在職員工也可能向他人提供商業秘密。企業內部職工泄露商業秘密的比例比較大,據有關調查顯示,企業泄露商業秘密,30%是企業的在職員工,28%是離退休的員工。
有些公司認為,研究開發最有效的捷徑莫過于獲取競爭對手的商業秘密。這種觀念使得越來越多的公司,甚至包括具有良好國際信譽的公司,利用工(商)業間諜非法獲取競爭對手的商業秘密。

采訪、參觀、考察等有助于提高企業的公眾形象,但同時這也是商業秘密失密的重要渠道。這樣的實例很多,如曾有某國一位工程師,腳穿著粘性鞋子參觀飛機制造廠,以獲得金屬挫屑用來進行化學分析。
企業經常需要把產品、零部件、材料、生產設備或工藝的某些機密透露給供應商或客戶。而這些供應商或客戶往往也要與該企業的競爭對手或潛在的競爭對手從事商貿往來。因此,即使是最講信用的供應商,也可能是泄漏商業秘密的潛在危險源,尤其是關鍵環節的供應商。就客戶或未來的客戶而言,他們也有可能把企業商業秘密泄露給競爭對手,或者由商業秘密使用者變成企業的競爭對手。

技術方面的著述和演講屬于自由信息,而且是自由信息的主要來源。很多專業人士愿意把他們最先進的研究成果告訴技術同行,這是自然的,因為這意味著在本領域的學術地位和專業威望。但是,這同時也意味著這些信息已經進入了公共領域,企業永遠不能再對該商業秘密要求擁有所有權。
從一般意義上講,廣告與展覽往往會產生兩難現象。一方面為了促銷,極力宣傳企業開發的最新、最先進的技術;另一方面這些廣告又可能損害企業的商業秘密。通過廣告或展覽,對新開發的技術進行說明和描述,就屬于向公眾披露,從法律上講,就等于剝奪或損害了企業獲得商業秘密保護的權利。

除了正規的文件、資料外,商業秘密還普遍存在于廢舊電腦磁盤、辦公廢紙以及工業垃圾等廢舊載體中,最易被忽略。福建南安的一個農民進廣州拾破爛。別人撿破爛跑生活區,他卻專往工業區、商業區、機關跑,一同“出道”的人眼睜睜地看他每天比自己撿的少,而每月寄給家里的錢卻多得多,百思不得其解。原來,他被一家公司看中,許以高額報酬,專門搜集同行公司的工業垃圾。三年來,他就先后給那個公司300多件有價值的資料和工業垃圾,使其對競爭對手的情況了如指掌,從而在市場競爭中保持明顯的優勢。
內容來源法律快車
這是乾成社第199篇文章
責任編輯 / 東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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