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今年8月,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復審和無效審理部從2024年審結的案件中篩選出59件具有典型意義的案件,提煉成72條決定要點,發布《專利復審無效典型案件決定要點匯編(2024)》。乾成知識產權部組織團隊成員對這59件決定進行了研究,梳理出清晰易讀的案情簡介,再加上有深度、有見解的律師點評,供業界參考。今天請看劉蕓蕓律師對其中一個案件的解讀。
2024年度專利復審無效典型案件決定要點12涉及“’互聯網檔案館’網頁存檔公開時間的認定”,對應案件為第569325號無效決定,案件基本信息如下:
下面是我們梳理的案情簡介,還有律師點評:
一、案情簡介
(一)請求人的主張和證據
(二)專利權人對證據2的質證意見
(三)圍繞證據2,請求人對專利權人質證意見的回應
(四)圍繞證據2,合議組的認定
二、決定要點
三、律師點評
(一)互聯網檔案館是什么?
(二)在專利無效或訴訟程序中,如何使用互聯網檔案館?
(三)應當如何參考前案的某項認定內容?
01 案情簡介
專利權人北京智享新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專利權人”)與無效宣告請求人北京三五二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稱“請求人”)均經營凈化設備產品。北京智享新科技有限公司擁有名為“多功能凈化器”的發明專利。
經查詢公開信息,北京智享新科技有限公司曾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起訴北京三五二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肇慶京東盛甲貿易有限公司、北京京東叁佰陸拾度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侵害發明專利權,但筆者尚未查到該案件的涉案專利。
請求人針對“多功能凈化器”專利,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起兩次無效宣告請求,分別為第4W116322號、第4W116768號。
在第4W116768號無效宣告請求中,請求人使用證據1-14,主張涉案專利權利要求1-13不具備創造性。其中,證據1、3-14均為中國或國外的專利文件,對于其公開時間和公開內容,雙方爭議不大;證據2是北京市方圓公證處出具的(2023)京方圓內經證字第20439號公證書,該公證書的內容是web.archive.org網站上的氣液過濾網產品信息,對于證據2能否作為本專利申請日之前的現有技術,雙方產生了較大爭議。
國知局審理后,接受了證據2作為本專利申請日之前的現有技術,并宣告專利權部分無效。
(一)請求人的主張和證據
請求人基于證據1-14,主張本專利權利要求1-13不具備創造性。
(二)專利權人對證據2的質證意見
專利權人對證據2的公證書真實性無異議,但對于合法性有異議,專利權人提出了以下幾點理由:
1.web.archive.org網站是國外網站,需要特定的方式才能訪問,普通人無法登錄該網站;
2.web.archive.org網站上的網頁的公開時間僅是網頁文字的公開時間,圖片是可以替換的,圖片的公開時間不能確定;
3.如果認為web.archive.org網址中的數字字段是該存檔文件的存檔時間,則證據2第10頁圖片的網址中數字字段顯示的時間在相應網頁存檔時間之前不合邏輯,且第10、11頁的網址在數字字段后還有“im”后綴,不清楚其含義。
為佐證專利權人的主張,專利權人還提交了(2022)浙民終117 號判決書作為附件1、第25533號無效宣告審查決定作為附件2。
經筆者查詢,專利權人引用的兩份文書內有如下認定:
附件1——(2022)浙民終114號判決書認定:“關于證據1,Internet Archive網站提供了對網址和其他電子形式文化產品的電子圖書館式的訪問,設立一個稱為‘時光倒流機器’的服務,使得可以瀏覽網站中存檔的網頁,利用“網絡爬蟲”軟件程序在網絡上瀏覽并自動保存網站文件的備份,該網站在其站點上以‘http://web.archive.org/web/[Yearinyyyy][Monthinmm][Dayindd][Timecodeinhh:mm:ss]/[ArchivedURL]”的格式為存檔文件分配一個URL,該URL地址中的“[Yearinyyyy][Monthinmm][Dayindd][Timecodeinhh:mm:ss]’這部分信息就是存檔文件的具體存檔時間。如根據證據1顯示的Internet Archive網站的URL,該文章顯示的發表時間為2013年1月11日,按上述格式推算的該網站對應的存檔時間為2013年1月14日,即能夠證明最晚至2013年1月14日該文章已經公開。本院對Internet Archive網站的抓取網頁和存檔的機制予以認可,但是在該網站的標準聲明中明確其分配的存檔日期是與HTML文件相對應的,而不包括其中所鏈接的圖片文件,即不能將該網頁的存檔文件URL顯示的時間確定為比對文件一的公開時間,故該證據并不能確定比對文件一的公開時間,本院對證據1的效力不予認定。”
附件2——第25533號無效宣告審查決定中,因該案請求人提交的互聯網檔案館的證據未經過公證認定,且采用了互聯網檔案館所抓取的網頁所鏈接的網頁(筆者注:而不是互聯網檔案館本身顯示的內容)作為證據,該案合議組未采納該案請求人提交的互聯網檔案館的證據。
(三)圍繞證據2,請求人對專利權人質證意見的回應
對專利人就證據2的質證意見,請求人回應如下:
請求人認為 web.archive.org 網站上的網頁的公開時間也是網頁上圖片的公開時間,同時認可附件1中認定的網站機制,認為該網站上網頁及其上圖片的網址中的數字字段就是該存檔文件的存檔時間,其均在本專利申請日之前,因此可以作為本專利的現有技術。
(四)圍繞證據2,合議組的認定
1.關于證據2的合法性
首先,根據專利法第 22條第5款的規定,現有技術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技術。Internet Archive(互聯網檔案館)是中國境外一非營利性的數字圖書館組織,提供數字數據如網站、音樂、動態圖像和數百萬書籍的永久性免費存儲及獲取,其數據是由自帶的網絡爬蟲自動搜集。時光倒流機器是互聯網檔案館最重要的服務之一,允許人們去搜索和訪問其網頁存檔。盡管Internet Archive 網站內容目前在國內無法通過普通用戶終端訪問,但不影響該網站公開內容可以被請求人用來證明本專利申請日前的現有技術,這符合專利法的上述規定。
其次,本案爭議在于如何獲得該網站的網頁內容。本案中,通過公證處專用網絡訪問該網站并對相關內容截屏保存。證據2的公證書從形式上看并不存在明顯缺陷,從公證書記載的公證過程看,其公證行為合法合規。專利權人既未提交足以推翻該項公證的證據,該公證書也未被公證機關撤銷或更正。經證據2公證的事實應當作為本案認定事實的依據。在此基礎上,合議組對證據2公證書的合法性予以認可。基于此,對于證據2公證書中公證內容的真實性予以認可。
2.關于證據2中各項內容的公開時間
根據對 Internet Archive(互聯網檔案館)存檔機制的了解,其利用網絡爬蟲軟件程序在網絡瀏覽并自動保存網站文件的備份,是一家對各公開網站信息定期搜索、存檔并以電子圖書館方式為公眾提供訪問的網站。已有超過20年的網頁存檔可供訪問。Internet Archive 給其抓取存檔的每個網頁文件分配一個網址,并記載網頁抓取存檔時間,但該網頁中的圖片等元素還可分別多次抓取,且分別記載相應圖片等元素的抓取時間,因此,Internet Archive 所示收錄的網頁與其中所包含的圖片等元素的抓取時間并不一定一致。
對于專利權人提出的字段后還有“im”這一含義不明的后綴的問題,合議組認為:無論上述網址的數字字段后面是否有“im”后綴,無論該后綴含義為何,基于 Internet Archive網站為其各存檔文件分配 URL地址的機制的系統性和一致性,上述三個網頁的網址與該三個網頁中的圖片的網址理應采取相同的 URL地址命名規則和格式,否則將導致同一個網站內部存檔文件地址的混亂,因此,請求人主張的上述圖片的網址中的相應數字字段即為該圖片的抓取存檔時間符合網站管理機制的一般認知,在專利權人沒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請求人上述主張的情況下,合議組對其予以認可。
對于專利權人提出的圖片顯示時間先于網頁顯示時間,與常理不符的問題,合議組認為:上述時間分別是網頁及其上的圖片的抓取存檔時間,并非網頁及其上圖片的生成時間,根據Internet Archive 網站的存檔機制,網頁中的元素(圖片、視頻等)存在被多次抓取的情況,因此網頁的存檔時間與其上的圖片的存檔時間存在不一致符合網站正常抓取存檔邏輯,專利權人的上述意見合議組不予支持。
對于專利權人提出的附件1,合議組認為:附件1所認定的互聯網圖書館的抓取和時間顯示邏輯與請求人主張的一致——互聯網Internet Archive的圖片和網頁抓取時間不一致,系因網頁中的圖片等元素可以多次抓取導致的,不能僅憑“網頁和圖片時間不一致”而否認圖片的抓取時間。
對于專利權人提出的附件2,合議組認為:該決定中的證據情況為采用國外網站網頁作為證據但并未進行公證,且采用了互聯網檔案館抓取的網頁所鏈接的網頁作為證據,與本專利的證據情況并不相同,本專利的互聯網檔案館相關網頁經公證獲得,且并未采用被抓取的網頁所鏈接的網頁作為證據。因此,專利權人的上述意見合議組不予支持。
最后,合議組在采納證據2的基礎上,認為本專利權利要求1-7、11-13不具有創造性,在權利要求8-10的基礎上繼續維持本專利有效。
02 決定要點
在判斷權利要求保護范圍是否清楚時,應當站位本領域技術人員,結合權利要求的上下文記載,對權利要求中的用語的含義進行理解和判斷。Internet Archive 即互聯網檔案館為抓取存檔的每個網頁文件分配一個網址,并記載網頁抓取存檔時間,但該網頁中的圖片等元素還可分別多次抓取,且分別記載相應圖片等元素的抓取時間,因此,Internet Archive 所示收錄的網頁與其中所包含的圖片等元素的抓取時間并不一定一致。同時,基于Internet Archive 網站為其各存檔文件分配 URL 地址的機制的系統性和一致性,所存檔網頁的網址和網頁中的圖片的網址理應采取相同的URL地址命名規則和格式,請求人主張圖片的網址中的體現日期、時間信息的數字字段信息即為該圖片的抓取存檔時間符合對網站管理機制的一般認知,在專利權人沒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請求人上述主張的情況下,合議組對其予以認可。
03 律師點評
(一)互聯網檔案館是什么?
本案中,雙方爭議的核心在于證據2中所顯示的互聯網檔案館(Internet Archive)中的證據是否可以被采納。
根據百度百科的介紹:計算機科學家布魯斯特·卡利感懷于亞歷山大大帝的雄心壯志,夢想為數字時代建立一個“萬物圖書館”,他把這個數字圖書館命名為“互聯網檔案館”。互聯網檔案館作為公益網站,旨在為所有人提供獲取知識的通途。1999年底,互聯網檔案館將其館藏擴展到互聯網網頁檔案之外。截至2021年4月,互聯網檔案館在網頁時光機(wayback machine)中保存了超過3,000萬冊圖書和文本、890萬部電影、視頻和電視節目、649,000個軟件程序、13,225,000個音頻文件、380萬張圖片和5,800億個網頁。[1]
在專利無效宣告請求程序和訴訟程序中,互聯網證據的公開時間,往往是各方爭議的焦點。對于主流門戶網站,其內容的上傳、編輯時間往往有準確的記錄,其網頁顯示時間通常會被行政、司法機關所認可;但對于時間管理機制不明、有漏洞的網站,其顯示時間可能無法真實反映內容公開時間,從而導致相應證據不可信。
互聯網檔案館的存在,使得網頁內容的公開時間,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被核驗,因此在糾紛中,多次被當事人所采用。
筆者以“互聯網檔案館”為關鍵詞,在威科先行中檢索了公開判決后發現,雖然部分案例中,審判機關沒有采用當事人提交的互聯網檔案館相關聯的證據,但均因證據的關聯性等其他原因導致,而沒有判決直接否認互聯網檔案館本身的權威性和可信度。
因此,互聯網檔案館作為記錄網絡歷史數據的網站,其重要性對技術類糾紛的當事人不言而喻。
(二)在專利無效或訴訟程序中,如何使用互聯網檔案館?
1.正向使用——互聯網檔案管用于證明“信息的公開”
如本案的證據2所使用的場景,互聯網檔案管對特定網頁的信息持續地抓取,并記錄抓取的時間節點。那么,可以說明,在抓取的時間點,互聯網檔案館所抓取的信息已經處于公開狀態。這是互聯網檔案館的典型用途,即用于證明“信息的公開”。
2.反向使用——互聯網檔案館用于證明“信息的公開時間存疑”
由于互聯網檔案館會對網站信息進行持續的抓取,則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網頁內容的變化和編輯情況,從而反映出該網頁的時間管理機制是否規范。對于時間管理機制有漏洞的網頁,其網頁顯示時間不能用于說明頁內信息公開時間,因此,互聯網檔案館還可以通過核查網頁時間管理機制的方式,證明信息的公開時間存疑。
以下做舉例說明:
如上圖所示的情形,假如網頁所在的網站是通常認為管理較為規范的網站,如果僅看網頁的內容,容易認為信息B的公開時間是2010年1月1日。
但結合互聯網檔案館的抓取記錄,則可以發現,在2010年6月1日抓取時,網頁的顯示內容為A,并非B。如此,則不能當然認定信息B的公開時間為2010年1月1日。如此,即通過互聯網檔案館的前后兩次抓取內容比較,說明該網頁的時間顯示并不真實,從而達到證明“信息的公開時間存疑”的作用。
(三)應當如何參考前案的某項認定內容?
本案中,專利權人為了攻擊證據2的可信度,提出了兩份文書,一份為生效的民事判決,另一份為國知局在先做出的無效決定。但合議組并沒有直接采納前述兩份文書的最終結論,而是認為證據2的內容可以作為現有技術使用。究其原因在于,專利權人所引用的兩份文書,都沒有否認互聯網檔案館本身所呈現內容的可信度,而是從其他角度否認了互聯網檔案館證據在該案中的應用;同時,導致互聯網檔案館證據在該兩個案件中不被采納的原因,在本次無效宣告請求中并不存在或已被解決。
因此,在參考前案的認定內容時,不僅僅需要看前案的認定結論,更重要的是理解前案文書得出該項認定結論的事實基礎及推理過程,并為己所用,以免誤判案件走向。
注釋
特別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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