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屬欄目:
每日“思”
責任編輯/崔文姝
有任何疑問,可直接給我們留言。
投稿、溝通及反駁:
trendsun@qianchenglaw.com
法律信仰是現代社會秩序的至上追求。截至目前,對此主要形成兩種截然對立的觀點:法律信仰論和法律不能被信仰論,且前者暫居優勢。不可否認,二者各有其理,但似乎又共同忽略了一個值得進一步追問的問題:法律信仰的前提是什么?竊以為,闡明法律信仰的前提至關重要,這才是法律信仰的根本問題。著眼當下我國實際,法律信仰的形成應率先從以下四個方面做起:
第一,立良法。制定法律是培育法律信仰的第一步,沒有法律存在的原始社會自然談不上法律信仰。當然有了法律,人們也不一定有法律信仰,這已被古今中外的屢次實踐所證明。這就需要我們首先從法律產生的源頭——立法上去探尋形成法律信仰的路徑,故制定良法是培育法律信仰的肇端,也是最重要的一環。那么何為“良法”?從先哲亞里士多德到杰弗遜,從拿破侖到薩維尼都進行了深入思考和艱難開拓,雖然飽經挫折但也碩果累累。盡管觀點眾說紛紜,但他們有一點共識的確令世人警醒:良法必須緊扣本國實際,否則立法就是無本之木。毋庸置疑,當下國人法律信仰的缺失與我國立法的錯位不無關系。眾所周知,經過三十多年的不懈努力,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初步確立,但大都移植西方,與國人的文化及習慣有相當距離。所以讓人們一夜之間放棄內心所信仰的千百年來所形成的傳統而去信仰陌生的法律,恐怕是“蜀道之難,難于上青天”!為此,我國立法必須立基于本土習慣上的博采眾長,方能使法律信仰立地生根!
其二,正司法。公正是司法的靈魂,也是培育國人法律信仰的關鍵。有了良法,司法不公,法律信仰只能是紙上談兵;沒有良法,即使司法公正,法律信仰亦是墻上蘆葦。一次公正的判決并非僅僅是維護了受害人的權益,更重要的是它會通過橫向傳播的形式使當事人的親朋好友及鄰居同事甚至其周圍更多的人感受到法律的可信可敬。普通民眾是最講究實際的,當他們認識到通過法律能夠保護自身的切身利益,在其內心必然會自然而然地產生對法律的信任與尊敬;同時當他們看到通過法律使侵害方得到應有的制裁時,也必然會給予那些試圖以身試法者一種無形的威懾,使之不敢違法或減少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這也恰恰體現了法律的尊嚴。長此以往,千萬次公正判決的百川歸海才能逐步使法律信仰進駐民眾心間。反之,個別審判不公及冤假錯案殘酷吞噬著人們對法律的信仰,撞擊著人們心中本來就很脆弱的法律信仰神經,不能不令人扼腕長嘆!尤其值得司法機關警醒的是,處于當今網絡時代,信息傳播之快令人始料未及;監督司法公正的大眾輿論是檢驗民眾法律信仰的一塊重要試金石,正則促進,負則阻礙。既然如此,如何保障司法公正才是問題的關鍵。我認為,除繼續堅決貫徹憲法之“行政機關、社會團體與任何個人不得干涉法院審判”這個原則規定外,法院和法官一是要把嚴于律己、拒腐防變、心中有天平作為恪守不移的神圣職責,二是要虛心接受來自各方面的監督,尤其是媒體和人民大眾的監督。“海納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無欲則剛”。這句箴言應當成為司法機關及其工作者的座右銘,也是保證司法公正的真實寫照。只有如此,法律信仰之水才會緩緩流入民眾的心田。
其三,嚴執法。嚴格執法是司法公正的保障之一,因為任何一個法院的判決若無法得到切實有效的執行,無異于一紙空文。公正執法是嚴格執法的應有之意,因為此處的執法機關不僅僅是指法院的執行庭,更多的是指向行政機關的執法權。嚴格執法是政府取信于民的重要保證,不僅事關政府的光輝形象,而且關乎民眾法律信仰的形成。長期以來,傳統司法行政合一體制的影響依然在國人心目中根深蒂固。對普通百姓而言,不管你是司法機關還是行政機關,均認為是父母官應當為他們排憂解難,“有問題,找政府”的思維在當下民眾中依然很有市場。若此,如果人們總是從媒體或生活中看到執法人員動輒砸攤子、亂罰款、強行拆遷,而政府機關總是抱著一個“不出事,就沒事”的僥幸執法心態,就難免小事釀大禍,想讓百姓相信政府公正執法也只能是水中花鏡中月了!然則如何保證嚴格執法?筆者以為,無論是司法機關執法還是行政機關執法,都必須嚴格依照法律的規定和程序,以盡量勸說當事人心悅誠服地執行為上策;即使要采取強制執行方式,也不能簡單粗暴,要牢固樹立“權為民所用”的基本執法觀。依此路徑,就能逐步培養出民眾的規則意識,為法律信仰的形成夯實基礎。
最后,重守法。法律信仰是主體和客體的辯證統一,如果把“法律”看做法律信仰的客體,那么法律信仰的主體無疑應當是人,不僅包括立法者、司法者、執法者,還包括數量眾多的守法者。不可否認,前三者可能對法律信仰的客體影響成分較大,而守法者對法律信仰主體的影響成分可能更深。當然,這并非說前三者不是守法的主體,恰恰相反他們更應該模范帶頭遵守法律的規定。不能因為其是法律的制定者、司法者、執行者就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權,更因為他們的一舉一動對普通守法者的守法意識影響更為深遠,誠所謂“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行”。那么如何培育守法者的守法意識?愚以為,必須繼續堅定不移地推進普法教育,注重送法下基層,尤其要把那些與民眾切身利益相關的法律法規宣傳到位,讓普通百姓在知法懂法的基礎上守法,也就是讓民眾做到積極守法,而非被動型地消極守法。消極守法使民眾畏法如虎,只有積極守法才能逐步培育公民的守法意識。申言之,積極守法就是要讓廣大民眾切實感受到法律給他們帶來的或可能帶來的利益或不利后果,亦即對于受害人來說,通過法律維護了其正當權益,實現了其心目中的正義;對于侵害方而言,通過法律制裁使其承擔后果,從而使之感受到由于自己的過錯給自身帶來的物質或精神損害。如此日積月累,就必然能夠在廣大的民眾中間形成一個良好的守法氛圍,然后才能進一步升華為根植于人們內心深處的法律信仰。
文章來源:《檢察日報》
這是乾成社第107篇文章
責任編輯/崔文姝
有任何疑問,可直接給我們留言。
投稿、溝通及反駁:
trendsun@qianchenglaw.com

【掃描/長按↑二維碼,識別并關注我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