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者按:
”法學是典型的先苦后甜、勝者通吃的長線專業。你們必須經受各種痛苦的經歷。學法第一天我們就知道,這個專業要背最厚的書,參加最難的考試,忍受最低的一次就業率,更重要的是,必須在精神上脫胎換骨。
責任編輯/鄭芷墨
有任何疑問,可直接給我們留言。
投稿、溝通及反駁:
trendsun@qianchenglaw.com
“人類沒有任何考試的龐雜可以超越司考。15門學科,358萬字的教材,290多個法律法規司法解釋,220萬字150萬字的真題,700多萬字的基礎閱讀材料這個量早已超越了人類的記憶極限。

所以每一個參加完的同學都是最棒的!!

縱觀最近幾年的司法考試,內容涉及領域和考點不斷增加,題目角度也是越來越刁鉆,難度也是越來越大,不難想象法學莘莘學子伏案執著的苦讀身影。城墻一樣厚的參考書,海水一樣多的練習題,不管你喜歡不喜歡,司考她就在那里,不舍不棄。

隨著考試的結束,試題的公開,這兩天微信又被司考刷屏了:參考的、吐槽的、回憶的、祝福的、講解經驗的……



據說2015年司法考試命題組已被網友們頒授奧斯卡最佳編劇獎,大家都說卷一是政治考試卷,卷二槽點多,卷三告訴你哪里的荔枝好吃;卷四神劇“一日網戀十日恩“,更重要的是這次司法考試終于大出手了!解決了女朋友和老媽同時落水先救誰的問題。救人先救媽,不然就是不作為的犯罪!為什么呢?因為兒子與老媽有血緣關系,對其老媽有照顧、扶助的法定義務,而對女友則沒有照顧的法定義務。因此,不去救媽媽,是不作為的故意殺人罪。
下面歡迎走進2015司考卷二案發現場!

甲在不滿14周歲時安放定時炸彈,炸彈于甲已滿14周歲后爆炸,導致多人傷亡。
點評: 13歲孩子放個炸彈14歲才爆炸造成慘劇。莫非炸彈爆炸也有潛伏期?
乙在精神正常時著手實行故意傷害犯罪,傷害過程中精神病突然發作,在喪失責任能力時搶走被害人財物。
點評:隨機播放的精神病。犯罪犯到一半精神病發作也是服了。
甲以殺人故意放毒蛇咬乙,后見乙痛苦不堪,心生悔意,便開車送乙前往醫院。途中等紅燈時,乙聲稱其實自己一直想死,突然跳車逃走,三小時后死亡。后查明,只要當時送醫院就不會死亡。
點評:下毒之后別隨便救人,也許他真想死。
在駕駛汽車前吃了大量荔枝,被交警以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測試到酒精含量達到醉酒程度。
點評:荔枝吃多了也是會醉的,開車前切記不要吃荔枝買醉。
甲以傷害故意砍乙兩刀,隨即心生殺意又砍兩刀,但四刀中只有一刀砍中乙并致其死亡,且無法查明由前后四刀中的哪一刀造成死亡。
點評:殺手甲使出兩套刀法連出四刀將乙砍死,卻每刀暗含深意?
當然還有歹徒殺人時突發精神病而變成劫匪、下毒者下到一半竟變腦殘等,也不知到底是何種神秘力量所致。此處,小編就不一一列舉所有的題了,但總之不經歷一場司考,不答一場腦洞大開的考題,怎么真正成熟?
或許我們逃不出司考之后的虐心。惟愿,真的勇士,敢于直面萬難的司考,敢于正視出題老師謎一樣的腦洞。在司法考試這場搏殺中,泰然自若,并且順利通過,明年不約。
最后小編想說考試結束,雖然可吐槽放松一些,但是我們也明白,現實中的案件甚至會比司考題更復雜,有的案情更是讓人拍案叫奇,驚掉下巴,所以一場考試的題目是絕對應付不了日后工作中遇到的各種情況的。司考過了后,也并不能讓我們成為一名合格的檢察官、法官或者律師,我們還有更多的東西要學習,更長的路要走。司考不是終點,而是起點。
不想看答案的童鞋請按右上角分享到朋友圈之后迅速退出。
根據201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公告》(第154號)之規定:
司法部已于9月21日上午8時向社會公布考試試題,9月24日晚20時公布考試試題參考答案。凡對試題參考答案有異議的,可于9月24日晚20時至9月28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在“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試題參考答案異議專區”提出意見并說明理由。司法部組織專人匯總情況,整理意見,提交“試題參考答案審查專家組”研究論證。經“試題參考答案審查專家組”論證的參考答案為試卷評閱依據。
根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11月下旬,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布考試成績。
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經審核符合資格授予條件的人員,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具體事宜由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另行公告。
這是乾成社第165篇文章
責任編輯 / 鄭芷墨

【掃描/長按↑二維碼,識別并關注我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