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者按:
在今年的兩會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草案)》(下稱慈善法草案)將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作為我國首部慈善法,其草案在很多方面實現突破,對規范和促進我國慈善事業,無疑具有里程碑意義。
責任編輯/鄭芷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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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中國被曝光的一個又一個的“詐捐門”,到紅十字會陷入信用危機,再到搞得沸沸揚揚的世界杰出華商協會及其要募集20億到非洲搞“希望工程”,現在又出來個最能籌款的慈善組織河南宋慶齡基金會巨額善款去向不明,中國慈善事業正面臨嚴峻的挑戰。
與之相比,西方國家的慈善事業幾百年前就已走上組織化、法治化軌道,積累起豐富的管理經驗,其中有不少值得我們學習借鑒。
但是值得高興的是就在3月9日下午,經過跋山涉水千辛萬苦十年長跑的慈善法草案終于!提交人大全會審議啦!

慈善法草案這十年是怎么過來的?將會給我們的生活帶來啥變化?看了這張圖你就懂了~

詳細梳理《慈善法(草案)》,幾個焦點問題引發關注
1誰有資格開展募捐?
目前,我國除試點地區,只有少數慈善組織有面向社會公眾公開募捐的權力,其余組織只能面向特定對象非公開募捐。而實際上,不具備公募資質的慈善組織或媒體面向社會發起募捐的案例屢見不鮮。
《慈善法(草案)》第二十三條規定: 慈善組織開展公開募捐,應當取得公開募捐資格。依法登記或者認定滿兩年的慈善組織,可以向原登記的民政部門申請公開募捐資格。
要向公眾募捐,必須是依法成立的慈善組織,并且取得公募資格的組織才有權力。除此之外,任何組織和個人不能進行公開募捐。
2個人有困難,還可以在網上發起募捐嗎?
現實生活中,在比較困難的時候,有不少人在網上發起募捐活動,期望得到好心人的幫助,以解燃眉之急。

《慈善法(草案)》第二十八條規定: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與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合作,由該慈善組織開展公開募捐,募得款物由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管理。
個人家庭有困難在網上發布信息希望好心人解囊相助,這是個人求助,是為了解決自己私人的利益,不在《慈善法》規制的范圍內;公開募捐是為了幫他人做好事,是公益活動,這在《慈善法》規制的范圍內。個人在網絡上直接開展募捐活動是不允許的。個人必須找合法的慈善組織進行合作,由合法慈善組織幫助你來募捐,錢也由慈善組織幫你監督和把關。當然,如果個人求助涉及欺詐,也會受到相應的法律處罰。
3微博、微信朋友圈搞募捐是否合法?
“互聯網+”慈善近年來迅猛發展,微博、微信等成為慈善募捐的重要渠道。
《慈善法(草案)》第二十四條規定:慈善組織通過互聯網開展公開募捐的,應當在民政部門統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臺發布募捐信息,也可以同時在其網站發布募捐信息。
《慈善法(草案)》目前并沒有對微博微信募捐進行規制,這也是有好處的,《慈善法》不可能規制到這么瑣碎。但是這并不是意味著管不到你。如果你是合法的公益組織,也不能隨便通過微博微信開展公募活動,需要在民政部門統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臺發布募捐信息。
4騙捐詐捐如何預防?
2015年9月,安徽利辛縣一女子被狗咬成重傷,其男友編造她“為救人被狗咬”的謊言,經多家媒體報道,在網上募捐到了80多萬元。事件再次引發人們對騙捐、詐捐等“以慈善之名行欺詐之實”行為的高度關注。
《慈善法(草案)》第一百零七條規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組織假借慈善名義或者假冒慈善組織騙取財產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慈善法(草案)》第一百零一條規定:廣播、電視、報刊以及網絡服務提供者、電信運營商未履行本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的驗證義務,由其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限期不改正的,予以通報批評。
如果詐捐,要承擔兩個責任:情節較輕者,承擔治安責任,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來處罰;嚴重者要承擔刑事責任,按照《刑法》處罰。總之,《慈善法》既管慈善組織,也管慈善行為。詐捐的,是假的慈善行為,雖然不是慈善組織干的,《慈善法》依然要管。
綜合自|央視新聞 新華網 法制網
這是乾成社第250篇文章
責任編輯 / 鄭芷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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