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49年9月24日,中共中央發出關于舊人員處理問題的指示。指示指出:“在我新接收的城市中,對舊人員的處理應十分慎重,這些人員,除少數戰犯、特務及劣跡昭著的分子以外,一般基本要求是留用。說明舊人員一般地不能用裁撤遣散方法解決,必須給以工作和生活的出路”、“黨及人民政府有改造和在工作中養活這些人的責任,這在財政上,必然會有很大困難,而在政治上又十分必要?!?/span>
(來源:人民網)
發布日期:2021-12-30 瀏覽次數:621

1949年9月24日,中共中央發出關于舊人員處理問題的指示。指示指出:“在我新接收的城市中,對舊人員的處理應十分慎重,這些人員,除少數戰犯、特務及劣跡昭著的分子以外,一般基本要求是留用。說明舊人員一般地不能用裁撤遣散方法解決,必須給以工作和生活的出路”、“黨及人民政府有改造和在工作中養活這些人的責任,這在財政上,必然會有很大困難,而在政治上又十分必要?!?/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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