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是乾成社第35篇文章
編者按
2015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發布《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方案》;
2015年5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發布《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辦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宣誓規定(試行)》
2015年5月15日,電影《十二公民》趁著浪尖兒在中國上映。
一個中國導演,對于一個在IMDB排名前十的外國影片進行翻拍,把不存在于中國的陪審團制度生拉硬拽地弄到中國來演繹,最終還得不被人罵,這基本上是一個不可能的任務,但是《十二公民》做到了。

《十二公民》改編自美國經典電影《十二怒漢》,結合了中國特色進行了再創作,用一樁發生在中國當代的“富二代”弒父案做背景,以政法大學英美法課程補考的形式設置了一個實驗性的模擬西方法庭,學生們分別擔任法官、律師、檢察官等角色,12位陪審團成員則來自社會不同階層。
1號陪審員是政法大學在校大學生,擔任這場模擬陪審團的團長,是組織者、裁判的角色。

雖然在討論中力求做到公正、秩序,但年輕又令他在場面失控時變得容易憤怒。
2號陪審員是數學教授,在討論伊始很少談論自己的想法,但同時又有很強的理性分析能力,對于數字與計算非常敏感。

身為高級知識分子,他又在其他陪審員發生沖突時擔當了和事老的角色。
3號陪審員是典型的北京出租車司機。

因為之前與兒子不和的經歷,他對于社會上一切看不順眼的人和事都會憤怒,將自己的恨全都投射到“富二代”弒父這個問題上,肆意發泄,卻在最后自己哭著承認,是因為兒子“不孝”導致自己存在偏見。
4號陪審員是名地產老板。

他包容、開明,習慣于邏輯的考量,也是最難被說服的角色。但當8號陪審員在邏輯上說服他之后,他能夠真誠而平靜地接受對方的想法。他對于案件沒有情感的投射,更多是從邏輯角度分析。但同時對于社會存在偏見,對戀人的敵意又感到無奈和煩惱。
5號陪審員是個社會人士。

過去的遭遇讓他顯得十分神秘,對于“誤判”格外敏感和慎重,有自己的信仰,對于不公正的事情會挺身而出,在沉默中扔出一句擲地有聲的話,令人印象深刻。
6號陪審員是急診科醫生。

他溫和、嚴謹、重視數據、注重論證,更多是從邏輯角度進行分析,長年的醫院工作使得他對于生命更加尊重。
7號陪審員是小本經營的小賣部老板,為了迎合校方被老師拉來做了陪審團成員,自己本身對案件并不關心,只關心自己的小賣部。

他在整個討論過程中始終帶有情緒,生活的艱辛和殘酷的現實將他打磨得冷漠而自私。
8號陪審員是這場陪審團會議的引導者。

他就像一副藥引子,把其他陪審團成員的經歷、經驗及其產生的憤怒、偏見逐一引導出來,進而通過理性、邏輯的分析、推斷來消弭他們的憤怒、偏見,最終達成共識。他的身份直到影片的最后才給出了一個說法。
9號陪審員是名空巢老人,因為政治運動而落魄,性格有些內向,幾乎沒有什么存在感,也正因為當年的經歷,知道一個無罪的人被拯救,他的絕望就會變成希望。

從9號陪審員的身上,看到的是政治運動在老一輩人心中烙下的印記。
10號陪審員是個靠收房租為生的土生土長北京人。

他是個堅定的地方歧視主義者,緊咬“富二代”和河南人的身份固執地認為案件被告有罪。
11號陪審員是學校的小保安,兩次報考政法大學而未中,最終留在政法大學做了一名保安。

他是河南農民的孩子,肯下苦功,為了生計也曾經做過很多工作,吃過苦。他的改投其實更多是對于10號陪審員地方歧視主義的反感與抗爭。
12號陪審員是一名保險銷售員,長年的工作讓他見人堆笑臉,逮到機會就遞名片,推銷保險產品。

他對于案件基本沒有什么想法,認為自己的意見不會得到其他人的重視與尊重,立場也在其他陪審員的探討中搖擺不定。
為了避免模擬法庭改變不了真實判決而帶來遺憾,影片最后的長鏡頭,交代了12位陪審員與參加英美法補考學生的關系,暗示了12位陪審員經過一場激烈的探討后將各自的偏見、憤怒消弭。

英美法國家的陪審制度與中國的人民陪審員制度之間存在著本質上的區別,但二者之間的比較和借鑒從未停止。
我國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工作于5月啟動,將在北京、河北、黑龍江、江蘇、福建、山東、河南、廣西、重慶、陜西等10個省區市的各5家試點法院開展。
【資格】
人民陪審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具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年滿二十八周歲;
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身體健康;
一般應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學歷,但農村地區和貧困偏遠地區德高望重者不受此限。
三類人員不能擔任人民陪審員: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
執業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等從事法律服務工作的人員;
因其他原因不適宜擔任人民陪審員的人員。
此外,還有四類人員不得擔任人民陪審員: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被開除公職的;
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因受懲戒被免除人民陪審員職務的。
【對比】陪審制中,所有成年公民都可能被選為陪審員,卻不是所有成人皆有資格出任陪審員,例如警察、軍人,教授,市(省)長,法學系的學生可能不符合或可獲豁免出任陪審員。
【確定】
參與合議庭審理案件的人民陪審員應當在開庭前通過隨機抽選的方式確定。
當事人有權申請人民陪審員回避。
【對比】陪審制中,陪審員的選任需要遵從一定的選任程序:
一是預先審核,即法官和律師向陪審員候選人提問,陪審員候選人回答,以此確定他們是否符合陪審員的條件。
二是無因排除,即在預先審核的基礎上,雙方當事人還可以在不經法官同意的情況下排除候選人,而不需要說明理由。每一方當事人都只能使用有限的無因排除機會。這個規則有個例外,當事人不能基于種族、民族或性別原因通過無因排除取消候選人資格。
【案件】下列情形之一的第一審案件,原則上應當由人民陪審員和法官共同組成合議庭審理:
一是涉及群體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人民群眾廣泛關注或者其他社會影響較大的刑事、行政、民事案件;
二是可能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刑事案件;
三是涉及征地拆遷、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的重大案件;
以上案件若涉及個人隱私、商業秘密或者其他原因,當事人申請不適用人民陪審制審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不適用人民陪審制審理。
【對比】陪審制中,陪審團審理的多為比較嚴重的刑事案件,普通的刑事和民事案件一般不適用陪審團。陪審團審理要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并且程序復雜繁瑣,審理時間冗長拖沓,同時由于陪審團不具備法律專業知識,無法保證他們對證據和實事的認定能夠符合法律的規定和精神。目前的趨勢是,對陪審團審理案件的適用條件加以嚴格的限制,以保證這種有限的司法資源在最需要它的地方發揮作用。
【評議】
人民陪審員應當全程參與合議庭評議,就案件事實認定問題獨立發表意見并進行表決。人民陪審員可以對案件的法律適用問題發表意見,但不參與表決。
人民陪審員和法官共同對案件事實認定負責,如果意見分歧,應當按多數人意見對案件事實作出認定,但是少數人意見應當寫入筆錄。
如果法官與人民陪審員多數意見存在重大分歧,且認為人民陪審員的多數意見對事實的認定違反了證據規則,可能導致適用法律錯誤或者造成錯案的,可以將案件提交院長決定是否由審判委員會討論。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的案件,審判委員會的決定理由應當在裁判文書中寫明。
【對比】陪審制中,陪審團在進行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時,必須根據法官提示的法律來進行,但獨立于法官,在刑事案件中就被告人的有罪或無罪做出判斷,在民事訴訟中就被告有無責任或損害賠償金額等做出判斷。
在原則上,陪審團的裁決只表明結論,并不需要說明導致該結論的理由,因此存在“法律的無效化”(jury nullification)的現象,比較典型的情況是,盡管有充分的證據證明被告有罪,但當陪審團集體認為處罰該種行為的法律本身違反了自然正義時,可能會出現無罪裁決。
當法官判斷陪審員忽視證據的程度過于明顯不當時,可以不根據陪審團的判斷而進行判決。
“法律的無效化”在刑事案件中其作用尤其明顯,且由于“一罪不兩訴”原則,對于證據確鑿的案件卻裁決無罪的情況,無法通過上級法院以再審命令加以補救。
對于這一現象,一種觀點認為是陪審團對法律問題的不正當干涉;另一種觀點認為,體現一般市民價值觀的觀點對于法律的健全和改革發展也有著積極的一面;也有一些團體基于陪審團可以無視惡法這一功效,而積極倡導陪審員采取類似行動;在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判決中,也有觀點認為“陪審團通過拒絕執行過于嚴酷的法律,而實現了更高層次的正義”。
【懲戒】人民陪審員出現以下情形,除被免之外還將受到懲戒:
在人民陪審員資格審查中提供虛假材料的;
一年內拒絕履行陪審職責達三次的;
泄露國家秘密和審判工作秘密的;
利用陪審職務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賄賂的;
充當訴訟掮客,為當事人介紹律師和評估、鑒定等中介機構的;
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
有其他損害陪審公信或司法公正行為的。
英美法國家的陪審制度與中國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比較研究是一個大課題,將西方審判制度搬到中國的課堂上進行模擬已經不是新鮮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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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成社
責任編輯/陳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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