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者按:
律師這個職業,其實是一個看起來很美、聽起來很闊、說起來很煩、做起來很難的職業。盡管難,我們有些灰心、有些傷心、有些驚心,但我們還得做下去。不僅如此,我們還必須做到位、做到家,做得更好。惟其難,我們才要努力為之、盡力為之、拼力為之、全力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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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律師越來越難做
摘自《律師中國——見證中國律師行業的記錄與思考》劉桂明 (慢書房編號:D926.5/53)
律師究竟是一個什么樣的職業,各有各的說法、各有各的表述。
身處法律圈、手觸律師心的我,時時聽到不少律師在喊累,處處耳聞有些律師在叫苦。說“律師這活兒真沒法干”者有之,叫“律師這碗飯真是不好吃”者也有之,稱“律師這行當太危險”者更有之。諸如此類,不一而足。一言以弊之曰:“難”。
在筆者看來,律師這個職業,其實是一個看起來很美、聽起來很闊、說起來很煩、做起來很難的職業。
之所以說是“看起來很美”,是因為在某些人看來,律師是那些具有“五個一”的人:一種衣冠楚楚的形象,一種嚴肅認真的面孔,一種攻守自如的姿態,一種因為所以的腔調,一種忙忙碌碌的身影。他們是充滿神秘感,散發出魅力,臉上寫著正義,腦海里掛著是非的人物。其實呢?表面現象。
為什么說是“聽起來很闊”?是因為在社會某些方面聽來,律師現在很有錢,很有派頭。尤其是前一段時間,有些媒體誤曝“北京律師去年人均創收50萬”的新聞,更使社會輿論對律師的議論甚囂塵上。事實呢?純屬誤會。

關于“說起來很煩”,完全是因為“表面現象”所致,“純屬誤會”而來。眼見律師有派,聽說律師發財,自然就有人羨慕乃至嫉妒。這當然也無可厚非,更不必大驚小怪。但這只是問題的一個方面,問題的另一方面是社會充滿了對律師的厭煩情緒。不要說,幾百年前的莎士比亞先生就曾借劇中人之口憤怒地說:“我們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殺死所有的律師。”不必說,律師界的排名在美國其他行業之后———除了那些新聞媒體之外,以致于有人問美國什么最多,得到的回答是:律師最多,關于律師的幽默和笑話更多。我們只要說說中國律師現在的境況就略知一二:你看現在,某些法官看見律師,內心就有些不平衡,此謂眼煩;某些檢察官看見律師,就覺得律師是不是又在教唆證人作偽證,此謂心煩;某些政府官員看見律師,腦袋立即就大了,以為律師又來添亂了,此謂麻煩……
至于“做起來很難”,則是因為社會環境對律師職業不能理解,因為司法環境對律師工作不夠支持,因為律師面臨的執業環境不太理想,因為法律服務的市場空間過于狹窄,因為國家對律師業務的政策推動過于被動,因為律師職業自身素質參差不齊,因為律師行業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所以,律師做起來必然就很難,尤其是做一個刑事辯護律師。于是有人說,做一個中國律師很難,做一個中國的刑事辯護律師就更難,做一個成功的刑事辯護律師就難上加難……還有人感嘆說,膽戰心驚做律師,更有人為此憤而出家。
“美”是表面現象,“闊”是純屬誤會,“煩”是社會輿論,“難”是執業環境。事實上,“美”的背后是律師加班加點的積累,是挑燈夜戰的準備,是忍辱負重的耐受,乃至身體的透支和生命的付出;“闊”的背后是律師東奔西走、南來北往的生命透支,是各種稅費、辦公經費不斷增加的壓力,是全國律師人均創收6萬元的現實,是全國還有206個縣沒有律師的尷尬;“煩”的內涵透露出律師定位不明、地位不高的制度設計缺陷和司法體制職能不清、權力配置的不科學、不理性;“難”的實質則是律師制度邊緣化、律師職業大眾化、律師管理模糊化在今日中國的寫照和反映。
盡管我們還不算“美”,盡管我們不一定“闊”,盡管有些人嫌我們“煩”,盡管我們做起來“難”。也盡管這些“難”使我們有些灰心、有些傷心、有些驚心,但我們還得做下去。惟其難,我們才要努力為之、盡力為之、拼力為之、全力為之。
摘自《律師中國——見證中國律師行業的記錄與思考》劉桂明 (慢書房編號:D926.5/53)
這是乾成社第201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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