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幾家消息靈通的媒體拿到了宗馥莉案在香港法院的原訴令狀(Originating Summons),包括每日經濟新聞、21世紀經濟報道。由于該案尚未正式裁定,司法文書并不對外公開。那么,記者是怎樣拿到這份隱秘的文件呢?
其實,這并不是記者特權。
香港法院允許任何好奇寶寶申請向法院調取文件,哪怕與案件毫無關系,條件是——支付港幣18元。
《區域法院規則》(第336H章)第63號命令第4(1)(a)條規則:
任何人在繳付訂明的費用后,均有權在司法常務官所指示的時間內,翻查和查閱任何以下已在登記處存檔的文件,并取得其文本?份,即 ——
(a) 任何傳訊令狀或其他原訴法律程序文件的文本;
(b) 任何在法庭上作出的判決或命令,或任何該等判決或命令的文本;及
(c) 任何其他文件(在區域法院可應單方面提出的申請而批予的許可下)。
如果是香港律師,有香港法院的案件管理系統賬戶(iCMS),線上申請更便宜,只需要港幣14元。
香港司法機構- 查閱文件
當然,如果是與案件完全無關的第三人,只能申請查閱原告方的起訴文書。
目前網上公開的,也只是原告方三個J單方提交的原訴令狀(財產凍結令申請書)。但其中的信息已經很豐富了,可以看到宗馥莉在香港的住址、BVI公司的地址、香港匯豐銀行賬號等。
該香港程序不涉及實體爭議,三個J與宗馥莉爭產的主戰場在內地——杭州中院。申請財產凍結令也只是為了協助杭州中院的程序,避免訴訟期間財產被轉移。
我們曾經承辦的一個案件就受惠于香港法院的18港幣開放查詢。
該案項下,擔保人創一代去世,留給子女大量財產,其中一部分在內地。債權人擬向繼承人追索,前提是需要證明繼承事實已經發生。由于父子都有香港身份,且有香港財產,我們推測他們在香港辦理了繼承手續。花了18港幣去香港法院調檔后,果然找到了繼承文件。之后順利在內地法院起訴繼承人,保全到現金2000萬。
香港法律沿襲英國法,很多英聯邦國家的法律都有類似規定。比如新加坡,也允許好奇寶寶付費查檔。
新加坡的《法院規則》規定,法院可以允許任何人查閱、復制法院文件,只要滿足兩個條件:
(a)對案卷有正當興趣;
(b)付費。
《Rules of Court 2021》(O. 26, r. 3)
(4)The Registrar may allow any person to search for, inspect and take a copy of any document filed in Court in any action if that person —
(a)shows a valid interest in the document in question; and
(b)pays the prescribed fee.
相比之下,中國內地法院的檔案查詢嚴格得多,僅限于案件的當事人。哪怕是和案件有關聯關系的當事人,想要調卷必須法院出調查令。尤其是執行案卷,涉及個人財產的信息量太大,很多法院不允許線上申請,要求必須線下調取,還要承辦的執行法官批準。
海外追債并不像想象中隔著天塹。
宗氏爭產案中,大量的美國房產、離岸公司架構被暴露在大眾視線,雖然遠隔重洋,但財產線索的查詢有跡可循。
而英美等一些國家的法律機制,對境外追債提供了非常有用的工具:包括財產凍結令,甚至不需要在香港起訴,就可以單獨申請保全香港的財產;恒大香港清盤案中,清盤人還申請了全球財產凍結令,凍結了許氏家族在倫敦等地的財產。
與內地財產保全不同,英美法系的財產保全不需要提供反擔保,大大降低了財產保全的費用負擔。
中國的仲裁裁決、法院判決在很多主流國家和地區都能夠得到承認和執行。
仲裁裁決的承認和執行適用于1958件生效的《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紐約公約》”),截至2025年5月,該公約締約國已有172個,幾乎覆蓋所有主要司法管轄區。
中國法院判決在境外的承認和執行則可以基于雙邊司法協定、互惠原則,以及英美法系下基于普通法的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目前,中國法院判決在美國、英國、新加坡、香港、德國、迪拜等地均有被承認和執行的成功先例。
存在涉外糾紛的當事人,可以充分利用不同法域的法律工具,實現權益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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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全
乾成律師事務所 合伙人
破產與執行業務部副主任
個人簡介
程全律師擁有十余年律師執業經驗, 專注于不良資產處置、破產重整和涉外法律事務。
程律師曾在一家國有大型金融機構擔任資產保全部總經理,從事不良資產處置業務工作,4年內完成不良項目現金清收近20億元,部分破產重整項目實現本金無損回收。程律師還代理了中植系、中融信托、中誠信托等涉眾類金融化債糾紛。
此外,程律師具有豐富的涉外法律工作經驗,曾在新加坡工作4年,處理了中國企業在倫敦、香港、新加坡等地的國際仲裁等復雜商事案件和跨境破產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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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資產處置 | 破產重整 | 涉外法律事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