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乾成深圳辦公室胡川律師、林子揚律師代理的某銀行近3千萬金融借款糾紛以物抵債案件,某地中院作出執行裁定,支持了胡川律師團隊的代理意見,認可案涉無證房產的查封基于“房地一體”原則系在先查封,應交付某銀行抵償債務,駁回了案外人執行復議申請。歷時一年多,胡川律師團隊憑借卓越的專業能力和豐富的實踐經驗,成功助力某銀行取得抵債物,有效地維護了客戶利益。
2024年2月,某地法院主動通過執行監督程序,以另案對案涉無證房產在先查封為由,撤銷其原本出具的以物抵債裁定。胡川律師團隊接受委托后迅速介入案件,提出異議,主張某銀行對案涉抵債物均享有優先受償權。
同年5月,某地法院重新裁定,采納部分代理意見,裁定將除了案涉無證房產之外的其他財產交付給某銀行抵債。對此,胡川律師團隊繼續對該裁定提出異議,爭取案涉無證房產,在某地法院駁回執行異議申請后,向某地中院申請復議,強調“房地一體”原則同樣適用于查封行為,某銀行享有對案涉無證房產的優先處置權,有權用于抵償債務,且法院應當予以審查。
同年10月,某地中院作出執行裁定,支持胡川律師團隊的代理意見,撤銷某地法院作出的裁定并指令其對異議內容進行審查。在發回重審過程中,胡川律師團隊再次補充了申請意見,強調代理觀點。
2025年1月,某地法院重新審查后作出裁定,認可本案屬在先查封,異議成立,并于4月重新裁定將包括案涉無證房產在內的所有財產作價交付某銀行抵償債務。
然而案外人對該勝訴結果提出了執行異議,案件再次進入到了執行異議程序,在審理過程中,某地法院采納了胡川律師團隊的答辯意見,駁回了案外人的異議請求,隨后案外人向某地中院進行復議,最終經過審理,某地中院維持裁定,駁回案外人的復議申請,至此,本案取得了最終的全面勝利。
本案的重難點在于執行程序中無證房產的查封效力認定以及“房地一體”原則的適用邊界,尤其在未分宗土地下的解釋空間。對于無證房產而言,需平衡形式登記主義與實質公平原則,在無法辦理抵押登記的情況下,如何通過查封措施確保優先處置權,對于無法辦理登記的建筑物,其依附于已查封土地且符合“物理存在+權利歸屬”要件,即可納入查封范圍,查封效力應同樣及于。
本案一波三折,歷經執行監督、兩次執行異議、兩次執行復議程序,通過發回重審改判,支持了代理團隊意見,也駁回了案外人的請求。在案涉無證房產的抵押權未被支持且喪失上訴救濟途徑,并存在另案可能在先查封的不利情況下,胡川律師團隊通過詳細的事實梳理和有力的法律分析,多次向法院陳述代理意見,深入研究案件細節,并進行專業且針對性的法律論證,通過“房地一體”原則在查封措施中的具體適用,最終助力委托人取得該案涉無證房產的處置權,維護了金融機構的合法權益,胡川律師團隊的專業能力、細致程度、負責敬業精神也獲得了客戶的高度認可。
本案本質是執行程序中形式審查與實質權利沖突的縮影。法院應以“房地一體”原則為基點,結合法律規定、抵押合同約定、物理現狀綜合認定查封范圍,避免機械適用登記主義損害債權人利益。對于金融機構而言,在貸前風控中增加對抵押物的審查,并在訴訟程序中爭取對無證抵押物的首封,對于維護自身權益,避免產生爭議亦至關重要。
未來,胡川律師團隊將繼續秉持專業精細、嚴謹負責的服務宗旨,充分發揮在復雜金融領域爭議解決案件中積累的專業經驗和獨特優勢,為金融機構提供堅實的法律支持,助力金融機構應對復雜法律糾紛。
胡 川
乾成證券法律業務內核委員會副主任、
乾成深圳辦公室副主任/高級合伙人、
深圳清華大學法律專委會理事
個人簡介
胡川律師畢業于清華大學,法律碩士學位。胡川律師曾在金融行業工作多年,成功負責多宗復雜的金融資管交易,深諳資本市場、金融資管領域的法律規則、監管規范及實務操作。主要從事銀行與金融、證券資本市場、不良資產處置等領域的非訴與爭議解決業務。
所獲榮譽
招商局集團供應鏈金融平臺榮獲首屆“國企數字場景創新專業賽”一等獎。
代理某國企合同糾紛案成功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榮獲羊城晚報“年度企業權益保護案例”獎。
招商租賃CM-Link供應鏈資產支持計劃獲“第七屆資產證券化介甫獎-優秀供應鏈ABS產品獎”
萬和證券-中交租賃2021年第一期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獲第七屆CNABS中國資產證券化年度獎“金桂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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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揚
乾成深圳辦公室 律師
個人簡介
林子揚律師,主要從事證券與資本市場、銀行與金融資管、民商事爭議解決領域業務,具有豐富的律師從業經驗,多次獲評律所年度優秀律師。自從事法律服務工作以來,林子揚律師在資本市場與金融資管專項服務領域積累了豐富的處理經驗,參與多個投融資項目,能夠把握業務風險要點。
所獲榮譽
林子揚律師提供全流程整體法律服務的招商局集團供應鏈金融平臺榮獲首屆“國企數字場景創新專業賽”一等獎。
林子揚律師參與的某國企合同糾紛案成功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榮獲羊城晚報“年度企業權益保護案例”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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