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金寶律師代理的張寶財涉嫌合同詐騙罪(此前報道:太原中院決定再審!時隔17年合同詐騙罪申訴一案取得重大進展 | 乾成業績)再審案件迎來終局裁判——太原市迎澤區人民法院經全面審理,全面采納辯護律師核心意見,作出無罪判決,為這場歷時數年的冤案申訴畫上了公正圓滿的句號。這一判決不僅還當事人清白之身,彰顯了司法機關有錯必糾的堅定立場,也見證了乾成律師在刑事辯護領域的專業堅守與硬核實力。
時間回溯至2006年,王某等人控告張寶財以出口公路護欄為名簽訂合同收取定金構成合同詐騙,該案經偵查、審查起訴后迅速進入審判程序。2007年7月,一審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張寶財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處罰金六十萬元,同年9月,二審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事實上,案件審理過程中,張寶財及其家屬、辯護律師曾多次提交證據,證實涉案合同款由上家孫某收取,張寶財本人并未實際占有款項,亦無虛構事實、非法占有的主觀故意。但遺憾的是,從偵查到二審的整個司法程序中,上述關鍵證據未被裁判文書提及,上家孫某及相關公司更被認定為“查無此人”,這一事實認定的關鍵偏差,導致了這起錯案的發生。
二十年間,張寶財家屬從未放棄對正義的追求,始終奔走申訴。2023年,張寶財家屬找到乾成律所李金寶律師,希望借助專業法律力量為案件翻案。李金寶律師接受委托后,立即對全案進行細致研判,在梳理案件材料后明確判定本案存在明顯錯判情形,隨即組建辯護團隊啟動申訴工作。為還原案件事實真相,團隊多方搜集新事實、新證據,反復核查案件細節。李金寶律師通過全面細致閱卷,進一步厘清案件事實脈絡,明確本案屬于詐騙案中的“真兇再現”情形,同時張寶財與真兇不存在串通詐騙的事實。
再審審查階段,李金寶律師多次與案件承辦人通過電話、書面形式溝通交流,堅定闡述無罪辯護觀點,清晰梳理案件爭議焦點,先后提交了多份辯護意見以及新證據。
2023年8月25日,該案取得階段性重大進展——太原中院決定對本案進行再審,也成為太原中院近年來首例決定再審的刑事案件。歷經17年,該案進入再審階段。經進一步審理,太原中院于2023年12月15日裁定將該案發回太原市迎澤區人民法院重新審理。
發回重審后,迎澤區人民法院先后召開兩次庭前會議,討論因張寶財已經去世是否開庭、非法證據排除、偵查人員出庭以及證據等問題。李金寶律師先后提交了《開庭申請書》《查閱同步錄音錄像申請書》《非法證據排除申請書》《申請偵查人員出庭申請書》以及二十余份新的證據,并多次前往太原迎澤區人民法院當面與法官溝通辯護意見。
發回重審后經過近2年的時間,2025年10月29日迎澤區法院對本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庭審歷時2天,當年偵查人員、部分報案人出庭。庭上公訴機關仍堅持認為雖然真兇再現,但是張寶財作為中間商,在當年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項目虛假,還收取項目定金,構成合同詐騙罪。據此,李金寶律師在法庭發表了詳細有力的辯護意見,并在庭后提交了兩萬余字書面辯護意見,認為“本案沒有證據證明張寶財和孫某存在串通的行為,更沒有證據證明張寶財收取四報案人錢款時存在明知項目虛假還騙取錢財的主觀故意”。最終,迎澤區法院全面采納了李金寶律師的無罪辯護意見,認為“被告人張寶財在案發時以中間商的身份與他人簽訂加工合同并收取錢款,但并無充分證據證明其在案發時明知案涉項目為虛假,認定被告人張寶財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和詐騙行為的證據不足”,依法作出了重審判決,宣告張寶財無罪,為這起跨越二十年的申訴案畫上了正義的句號。
二十年的沉冤昭雪,是當事人及家屬堅守正義的結果,也是辯護律師專業履職的成果,更是司法機關維護司法公正、勇于糾錯的體現。作為本案的代理律師,李金寶律師表示,刑事辯護工作肩負著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守護司法公正的重要使命,此次案件改判無罪,不僅是對當事人個人權益的維護,更是對司法公信力的彰顯。在辦案過程中,乾成律師始終秉持專業、專注、專心的服務宗旨,以嚴謹的法律分析、扎實的證據搜集、堅定的辯護立場,為當事人爭取合法權益,這也是乾成律師深耕刑事辯護領域的一貫堅守。
乾成律所高度重視刑事辯護業務,匯聚了一批專業能力過硬、辦案經驗豐富的刑事律師,秉持“新時代律所樣板間”的發展定位,深耕刑事辯護等業務領域,憑借扎實的專業功底、豐富的實務經驗與極致的敬業精神,為當事人提供高質量、精細化的法律服務。此次案件再審改判無罪,既是對乾成律所刑事辯護專業能力的肯定,也彰顯了律所“守護公平正義、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的執業初心。未來,乾成律所將繼續堅守法律信仰,深耕專業領域,以更精湛的法律技能、更嚴謹的執業態度,為更多當事人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助力司法公正落地生根,為建設法治社會貢獻專業力量。
李金寶
乾成律師事務所 高級合伙人
金融犯罪業務中心主任
個人簡介
李金寶律師,現為乾成律師事務所刑事部金融犯罪業務中心主任,高級合伙人,北京市律師協會商事犯罪預防與辯護專業委員會委員。執業十余年,專注刑事辯護領域,積累了豐富的法律實踐經驗。曾代理一審判決無罪案例、不起訴案例,并推動張某某詐騙案17年后啟動再審,該案件系太原中院近年來首例決定再審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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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辯護 | 企業刑事風險防控 | 重大商事爭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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