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高銘暄先生生于浙江玉環(huán)鮮疊的小漁村,父親從事司法工作的經(jīng)歷讓他年少時便與法律結(jié)下不解之緣。
1947年他考入浙江大學法學院,受李浩培先生影響,篤定了深耕刑法學的人生方向;
1949年他拿著浙江大學開的“旅行證明書”轉(zhuǎn)入北京大學法律系,親歷了開國大典,見證了新中國的誕生;

通行證

北京大學畢業(yè)證
1951年他進入中國人民大學攻讀研究生,畢業(yè)后留校任教,從此一輩子都沒有離開過法學教育的講臺。
中國人民大學畢業(yè)證
1954年,高銘暄先生接到通知,赴全國人大參與新中國第一部刑法典的起草工作,那時他才26歲。
起草小組成員中雖然不少人曾從事過司法工作,但刑法專業(yè)科班出身的只有他一人,他也成了唯一全程參與這部法典起草全過程的學者。為了盡快解決小組成員普遍缺乏刑法基礎知識的問題,負責刑法起草小組工作的武新宇主任讓高銘暄先生給大家上課,講一些刑法學的基礎理論。
1955年,刑法起草小組如期初步擬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草案)》第一稿。
1957年6月,法律室拿出了草案的第22稿。
此后,刑法立法工作歷經(jīng)反右斗爭、大躍進、文革的波折,兩度中斷,無數(shù)資料損毀遺失,先生卻始終沒有放棄;1963年,前后修改33稿的刑法典草案被置之高閣……直到1978年,新中國刑法典起草工作再次開啟。在這一輪的修訂工作中,先后產(chǎn)生了5稿草案。“前面的33稿,再加這5稿,等于前后幾十年有38稿,才制定了這部刑法典。”
從1954年到1979年,高銘暄先生把人生中最寶貴的25年,全部傾注在了這部法典上。
直到1979年7月1日下午4點05分,第五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先生在人民大會堂三樓見證了這一歷史時刻。這部192條的法典,終結(jié)了新中國成立三十年沒有統(tǒng)一刑法典的歷史,讓刑事司法活動終于實現(xiàn)了有法可依。
此后又數(shù)十年,從25部單行刑法的制定,到1997年刑法的全面修訂,再到歷次刑法修正案的研討論證,中國刑事法治建設的每一步前行,都有先生躬身入局、伏案深耕的身影。
他寫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孕育和誕生》,更是完整留存了新中國刑法立法的珍貴史料,成為后輩學者研究立法歷程的必讀之作。
法學教育是他用七十余年的躬耕踐行的事業(yè)。
1957年,高銘暄先生參與編寫新中國第一部刑法學教材,期間腰疼病發(fā)
作只能臥床,他墊著木板、躺著完成了核心章節(jié)的撰寫。
1984年,他成為新中國刑法學專業(yè)第一位博士生導師,直到90歲高齡才停止招收博士生,一生培養(yǎng)了64名刑法學博士,其中不少人成為了中國法學界的中流砥柱。
而聽過他的課、讀過他的書、受他的學術思想滋養(yǎng)的法律人,何止千萬。
哪怕到了耄耋之年,先生依然筆耕不輟,兩三個星期就能手寫完成一篇萬余字的學術文章,每年都要修訂教材著作;他學著用電腦、用微信,深夜十二點還在朋友圈打卡學習英語;為了準備一場采訪,會熬夜把問題和回答要點工工整整抄在卡片上。
他一輩子都在學習,一輩子都在做事,用近百年的人生,給我們這些后輩做了最好的榜樣。
2019年,高銘暄先生被授予“人民教育家”國家榮譽稱號,他是當年法學界唯一的入選者,這份榮譽,是國家對他一生治學育人、深耕法治的最高肯定。
“我將刑法視為至愛,須臾也不曾分離。”
“教育乃我之事業(yè),科學乃我之生命。”
“中國刑法學躋身于世界之林,讓世界承認中國刑法學的特色和獨到之處,這事關中國刑法學的國際話語權(quán)問題。”
“政治上強,業(yè)務上精,方法要對,作風要正,文風要好,這是我對學生們的期望。”
“我是個‘90’后,受黨多年教育,在身體允許的情況下,我還要和法學界同仁一道,努力推動法學體系不斷發(fā)展完善,為我國法學的發(fā)展作出新的貢獻,爭取老有所為。”
“律師事業(yè),大有可為。”
……
“大先生”需有大學問、大品德、大格局,能成為學生“為學、為事、為人”之示范,是踐行教育家精神的理想教師,是“經(jīng)師”與“人師”的統(tǒng)一者。
高銘暄先生是當之無愧的大先生。
2026年2月26日下午,我們剛接到高院開庭通知,彼時正是該案的研討會,兩組辯護團隊就當庭策略爭得不可開交,一組認為應遵循事、理,為無罪者做無罪辯護,另一組認為無罪案件千中無一,從當事人利益最大化考慮,應勸其部分認罪、做罪輕辯護。
正思量,同事悄悄從側(cè)門進來,告訴了我高銘暄先生溘然長逝的消息。
一股悵然在心底滋生,慢慢漫了上來。
與高銘暄先生的首次“接觸”是2014年,當時我去乾成的鵬潤辦公室面試,正是年輕氣盛、傲氣“凌云”的可笑年紀。
等待期間,透過會議室的玻璃墻,抬眼突然就看見走廊墻上掛著一副手書:
“效率,敏于事而慎于言,為乾成律師題”
落款竟是此前只在教科書中見過、刑法課上聽過的高銘暄老師!
《論語?學而》第 14 章對 “君子” 品格與 “好學” 標準的核心定義為:
子曰:“君子食無求飽,居無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謂好學也已。”
此外,《論語》的《為政》篇 “慎言其余,則寡悔”、《憲問》篇 “君子恥其言而過其行”,共同構(gòu)成了儒家 “敏行慎言” 的核心修身準則。
南宋朱熹在《論語集注》中注:“事難行,故要敏;言易出,故要謹”,更加點透了這句話的核心邏輯:
律師所做之事本就艱難,所以要高效勤勉、全力以赴;
律師所說所論句句關切,所以要言之有據(jù)、審慎克制。
這幅字上短短的一句話,如當頭一棒,瞬間敲散了我初出牛犢的無知無畏。
此后也逢高銘暄先生陸續(xù)在一些具體案件中躬身分析、給予了我們更多的專家指導,一晃十數(shù)年。
先生走了,享年98歲。他一輩子為國家立刑法,為行業(yè)育人才,為后輩明方向,把畢生心血都獻給了中國的法治事業(yè)、法學的教育事業(yè)。
今年2月14日,先生為全國教育界寫下新春祝福:
“希望廣大同仁始終堅持黨的領導,忠誠于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yè)。以德立身、以德立學、以德施教,為教育強國建設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希望廣大青年學子與祖國同行,與時代共進。鍛造品德修為,錘煉過硬本領,努力成為具有崇高信仰、堪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棟梁之才。”
“敏于事而慎于言。”
先生之風,山高水長。
且慢些走,且再看看……

